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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观点」我对社会学本土化命题的思考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学海编舟记 Author 张静

本文转自“学海编舟记”,摘录自《重建中国社会学(下)——40位社会学家口述实录:1979-2019》(周晓虹主编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21)第三辑《张静:学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》,作者为张静教授。


◉ 燕京学派的工作,可以更准确地定位为现代社会学在中国的开创建设,其主要特点是研究角色、议题、方法及目标的转换。燕京学派的独特角色,不仅使社会科学经验研究在中国落了地,而且使中国社会研究汇入世界社会学及人类学,并赢得了国际学界的广泛承认。

◉ 本土化问题的核心,不是学术,而是关于学术权力的战斗。

◉ 所有理论都是人类知识的财富,知识一旦出现就是公共品,做学问追求的是知识,而知识是没有国界的。

◉ 高水平的案例研究非常重视社会现象的公共性、可重现性、可预期性、整体性和历史性,尤其是关注社会行为与特定环境的关联,以凸显研究对象的典型性,使其代表一类而非仅仅一次或者单个社会现象。

◉ 案例研究的主旨是以社会事实为证据,运用社会科学分析工具,推断或求证社会现象之间的影响性关联,特别是因果性的关联。透过案例,研究者要发掘隐藏在背后的、具有一般意义的公共行为范型,要说明的是一般的影响力在特别情景下的作用及后果。

◉ 社会科学案例分析的关注焦点不仅仅在时间地点、人物作为和事件真相,还在透过对经验现象的整理和分析,认识事实中具有相对稳定及一般意义的东西。这种东西就是一般知识体系,它是人类认识自身的阶段性成果。

◉ 阐述理由、遵循逻辑、依靠根据,这些基本的原则,不仅是社会科学得以成立的基础,同样也是自然科学重视并坚守的原则。


我对社会学本土化命题的思考

张静

一、何种意义上的本土化?

社会学在中国是一个外来学科,它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。我们关心中国人的行为和中国社会,但使用的方法和视角,是和国际社会学的一般知识体系有关系的。如果说本土化是指要研究中国社会,关心中国问题,那我是支持的,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。当然我们也要关心世界,我出去访问的时候,跟外国学者交流的一个最大感受就是,他们关心全世界的问题,但中国人一般只谈中国的问题,我不认为这是一个优点。如果本土化是说我们要向全世界的学界同仁和人民述说中国社会,我也是同意的。但如果说本土化的意思是,我们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、不同于其他国家的、属于中国的社会学,而且这个社会学只能研究中国的问题,这样限定一个地盘、一个立场、一个学科,那我是不支持的。因为这样做等于把自己封闭起来,不和其他知识进行交流,结果只会使自己停滞。

我们可以拿费孝通先生做例子。有些人对他的定位,是说他是中国社会学本土化的倡导者。但在我看来并非如此,费先生的立点比这个目标高很多,他代表了上一代的中国社会学者——费孝通、瞿同祖、许烺光、潘光旦、杨庆堃等等——致力于把一般性的分析方法,纳入到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上来。他们的基本作用,不是本土化,而是建立起中外的比较性关联,所以中国的事实才可能走向世界,域外也才可能读懂中国。费先生致力于对中国研究的一般化,而不是反过来的本土化。他善于把中国的经验问题和社会学的一般性问题结合起来,因此我不会说费先生开启了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。

关于这个问题,我写过一篇文章,叫《燕京社会学派因何独特?——以费孝通〈江村经济〉为例》,发在《社会学研究》2017年第1期上。我认为,《江村经济》的故事在中国,但分析逻辑不是传统中国特有的,而是采用了当时域外社会科学界认同的方法论立场,不是脱离或者颠覆它们。即使是“乡土社会”这一概念,也是运用类型比较的结果,而类型比较也是社会科学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。费孝通经过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,比如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等,能够被不同文化及社会的学者所理解,不在于观点的差异——寻找差异特点正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,而在于得出这些不同观点所使用的一致方法论立场:社会科学专家共享的类别划分、概念工具以及分析逻辑。因此,燕京学派的工作,可以更准确地定位为现代社会学在中国的开创建设,他们开启了新的、专业的社会研究。其主要特点与其说是本土化道路的提出,不如说是研究角色、议题、方法及目标的转换:在角色方面,不再是作为帝师或教化者存在,而是社会科学研究者;在议题方面,不再面向统治学说,而是面向它的行为及后果展现;在方法方面,不再采用考据、解说、疏意、策论和颂圣,而是采用国际专业领域共享的分析原则;在目标方面,不再是正当性论述、例规引领,而是描述、解释、评估影响及预测未来趋势。燕京学派的这一独特角色,不仅使社会科学经验研究在中国落了地,而且使中国社会研究汇入世界社会学及人类学,并赢得了国际学界的广泛承认。

我并没有太关心本土化问题,不过我并不同意“中国-西方”这样的知识分类。在我看来,现象和理论、特殊和一般的区分并不是相反的,而是各自关注的抽象化层次不同。我不主张把理论用中西地域来划分,比如说只能用中国的理论来解释中国的东西,在我的标准里头没有这种分类规则。因为所有理论都是人类知识的财富,知识一旦出现就是公共品,中国的知识外国人可以用,外国的知识中国人也可以检验。公共品的意思就是不分国别,人人都可以共享,都可以利用,只要它对推进知识有用。按照中外区分的原则,一个纯粹中国的理论或地方性知识,就不能被学者选择用来理解西方社会,我不认为这是正确的观念。这种分类很可能把学术作为政治竞争或民族情感的武器,我能够理解,但不能同意,因为它没有把知识当作知识本身,当作包括全人类文明的可以共享的知识。

与此相关另一个重要问题,是对地方性事实的理解,在我看来,这种理解并非只能由单一文化独自完成。我觉得没有必要刻意区分“中国-西方”,如果你提出一个解释,比其他人的更好,你用事实证明他们的理解错了,这时你就可以很有说服力地说,你看你那个解释不好,我的比你强,人们自然会用你的理论,不管你是哪国人。如果不能提供更好的知识产品,却说别人的知识不是中国的,所以不能用,这等于自己限制自己学习,永远也不会超过他人。

《社会冲突的结构性来源》

二、社会科学的目标是一般知识

所以,我的观点就是,做学问追求的是知识,而知识是没有国界的,因为知识具有一般性,它不会因为国别而产生根本上的差异。在别的国家发现的知识,在我们国家也一样能适用,如果经过检验不是百分百地适用,也没有关系,人类的知识就是在这种修补中前进的,它一定是往更高的一般性去发展的。所以我觉得,本土化问题的核心,不是学术,而是关于学术权力的战斗。

我2018年有一篇文章,叫《案例分析的目标——从故事到知识》,发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上面,没有提到本土化这个词,但也和本土化问题有点关系,因为案例多来自本土。

什么是“好的”案例研究?我认为,高水平的案例研究非常重视社会现象的公共性、可重现性、可预期性、整体性和历史性,尤其是关注社会行为与特定环境的关联,以凸显研究对象的典型性,使其代表一类而非仅仅一次或者单个社会现象。是案例经过研究挖掘出的知识结论,而非案例故事本身具有代表性含义。这样的案例研究,不仅需要面对事实经验提出研究问题,更需要面对已有的理论知识提出研究问题。案例分析的成果,如果可以让面对其他案例的研究者发生“曾似相识”的联想,启发人们运用这一案例提供的知识,解答自己所见的事实,就说明其发现具有典型意义,因为它提出的问题和解答,具有衍射到其他同类行为的解释能力。阐述理由、遵循逻辑、依靠根据,这些基本的原则,不仅是社会科学得以成立的基础,同样也是自然科学重视并坚守的原则。

这意味着,在基础层次上,案例分析不排斥科学分析的基本原则,相反,与其共享并遵守类似的原则。正是因为这些原则作为法则的存在,案例研究就不是随意的——它们是基于事实证据,对一系列原则、法则和逻辑的应用。即使是叙事社会学推崇的讲故事方法,也需要对事态关系的因果性(起因或中间因)和情景的效用(实际发生的作用结果)加以挖掘。这些重视描述“故事”的方法,都不是在任意描述,而是运用分析工具、沿着分析逻辑、有目标和方向地展开故事,在基本原则上,它们都没有离开这一主旨:以社会事实为证据,运用社会科学分析工具,推断或求证社会现象之间的影响性关联,特别是因果性的关联。

因此,案例分析的过程不是被动的反射,而是一项认识加工,但加工往往不是做加法,而是做减法——在复杂丰富的经验世界中,发现重要的影响关联,忽略表面或暂时的无关者。案例分析者的角色不只是镜子,他的工作不仅仅是给生活照相或复述,而是发现——挖掘表面背后的本质关联。生活丰富多彩、易变随性甚至常有混乱,但复制这种混乱不是分析者的任务,因为他们此时不是在生活,而是在做分析和认识工作。透过案例,研究者要发掘的不是一个具体的行为、活动和事件,而是隐藏在背后的、具有一般意义的公共行为范型,它要说明的是一般的影响力在特别情景下的作用及后果,并非仅是针对一些个别事件的描述。

所以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最终目的不是打动人心或追求可读性强。社会科学的案例分析不同于历史记述,是因为它关注的焦点不仅仅在时间地点、人物作为和事件真相,还在透过对经验现象的整理和分析,认识事实中具有相对稳定及一般意义的东西。这种东西就是一般知识体系,它是人类认识自身的阶段性成果。我们阐述特殊性知识的目的,是试图发现一种可以加入整体知识体系,属于其中的一种关系、特征或行为类型。作为类型,研究者所追求的并非是具体的场所和时间,而是在这一条件下可以成立的一般性命题。在这个意义上,我们的研究虽然针对特定领域和时空,是相对局部的经验,但如果问题关切具有一般性,分析逻辑也具有一般性,即具备学术共同体认同的、经由学术共同体(包括我们)多年积累的知识标准,就能将我们的地方性知识汇入一般系统知识,成为积累性成果。在这里,让案例分析有力量的,实际上不是特殊事实本身,而是特殊事实和一般知识的关联,特别是特殊事实对于一般知识进行证明、证伪、补充、修正或者推进的价值。

从这个角度来说,如果本土化的意思是将本土议题和一般知识体系联系起来,我是支持的;但如果本土化的意思是拒绝一般知识、着力生产一种只属于本土的知识,我怀疑这样做的价值。

《基层政权:乡村制度诸问题》


作者简介




张静,1957年生,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。著有《利益组织化单位》《基层政权:乡村制度诸问题》《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》《社会冲突的结构性来源》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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